第五翠梅
斩衰,三日不食;齐衰,二日不食;大功,三不食;小功缌麻,再不食;士与敛焉,则壹不食。故父母之丧,既殡食粥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;齐衰之丧,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大功之丧,不食酰酱;小功缌麻,不饮醴酒。此哀之发于饮食者也。
郏辛卯
梅頤嘗有惠於陶公。為豫章太守,有事,王丞遣收之。侃曰:“天子富春秋,萬機自諸侯出,王既得錄,陶公何為不可放”乃遣人於江口奪之。頤陶公,拜,陶公止之。頤:“梅仲真膝,明日豈可屈邪?
张简丁巳
子张死,曾子有母之丧;齐衰而往哭之。或曰:“齐衰不以吊。”曾子曰:“我吊也与哉?”有若之丧,悼公吊焉,子游摈,由左。齐谷王姬之丧,鲁庄公为之大功。或曰:“由鲁嫁,故为之服姊妹之服。”或曰:“外祖母也,故为之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