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丁巳
子贡问丧,子曰:“敬为上,哀次之,瘠为下。颜色称其情;戚容称其服。”请问兄弟之丧,子曰:“兄弟之丧,则存乎书策矣。”君子不夺人之丧,亦不可夺丧也。孔子曰:“少连、大连善居丧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。东夷之子也。”
第五永顺
阮步兵喪母,裴令公往吊之。阮方醉,散發坐床,箕踞不哭。裴至,下席於地,哭吊喭畢,便去。或問裴:“凡吊,主人哭,客乃為禮。阮既不哭,君何為哭?”裴曰:“阮方外之人,故不崇禮制;我輩俗中人,故以儀軌自居。”時人嘆為兩得其中。
俎醉薇
君子将营宫室:宗庙为先,厩库为次,居室为后。凡家造:祭器为先,牺赋为次,养器为后。无田禄者不设祭器;有田禄者,先为祭服。君子虽贫,不粥祭器;虽寒,不衣祭服;为宫室,不斩于丘木。大夫、士去国,祭器不逾竟。大夫寓祭器于大夫,士寓祭器于士。
太史芝欢
子夏曰:“民之父母,既得而闻之矣;敢问何谓‘五至’?”孔子曰:“志之所至,诗亦至焉。诗之所至,礼亦至焉。礼之所至,乐亦至焉。乐之所至,哀亦至焉。哀乐相生。是故,正明目而视之,不可得而见也;倾耳而听之,不可得而闻也;志气塞乎天地,此之谓五至。”
绳新之
莊子逍遙篇,舊是難處,諸名賢所可鉆味,也而不能拔理於郭、向之外。支道林在白馬寺中,將馮太常共語,因及逍遙。支卓然標新理於二家之表,立異義於眾賢之外,皆是諸名賢尋味之所不得。後遂用支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