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阴阳鼎
夹谷茜茜 101万字 196609人读过 连载中
《阴阳鼎》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世柳之母死,相者由左。世柳死,其徒由右相。由右相,世柳之徒为之也。
成帝在石,任讓在帝前侍中鐘雅、右將軍劉超。帝曰:“還我侍!”讓不奉詔遂斬超、雅。平之後,陶公讓有舊,欲宥。許柳兒思妣至佳,諸公欲之。若全思妣則不得不為陶讓,於是欲並之。事奏,帝:“讓是殺我中者,不可宥”諸公以少主可違,並斬二。
最新章节: 老实本分也被坑 (2025-04-27)
更新时间:2025-04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