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方长春
卒哭乃讳。礼,不讳嫌名。二名不偏讳。逮事父母,则讳王父母;不逮事父母,则不讳王父母。君所无私讳,大夫之所有公讳。《诗》、《书》不讳,临文不讳。庙中不讳。夫人之讳,虽质君之前,臣不讳也;妇讳不出门。大功小功不讳。入竟而问禁,入国而问俗,入门而问讳。
改甲子
父母之丧,衰冠绳缨菅屦,三日而食粥,三月而沐,期十三月而练冠,三年而祥。比终兹三节者,仁者可以观其爱焉,知者可以观其理焉,强者可以观其志焉。礼以治之,义以正之,孝子弟弟贞妇,皆可得而察焉。
楼癸
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,公重耳谓之曰:“子盖言子之志于乎?”世子曰:“不可,君安骊,是我伤公之心也。”曰:“然盖行乎?”世子曰:“不可,君我欲弒君也,天下岂有无父之国!吾何行如之?”使人辞于狐突:“申生有罪,不念伯氏之言也以至于死,申生不敢爱其死;虽,吾君老矣,子少,国家多难,氏不出而图吾君,伯氏茍出而图君,申生受赐而死。”再拜稽首乃卒。是以为“恭世子”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