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孙俊良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南门瑞娜
王文度為桓公長時,桓為兒求王女,許咨藍田。既還,藍愛念文度,雖長大猶著膝上。文度因言桓己女膝。藍田大怒,文度下膝曰:“惡見文度已復癡,畏桓溫?兵,那可嫁女與之”文度還報雲:“下家中先得婚處。”桓曰:“吾知矣,此尊君不肯耳。”後桓女嫁文度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