壤驷柯依
传曰:“有从轻而重,公子之妻为其皇姑。有从重而轻,为妻之父母。有从无服而有服,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。有从有服而无服,公子为其妻之父母。”传曰:“母出,则为继母之党服;母死,则为其母之党服。为其母之党服,则不为继母之党服。”
图门桂香
子言之曰:“为上事也,为下易知也,则不烦矣。”子曰:“好如《缁衣》,恶恶如《伯》,则爵不渎而民作,刑不试而民咸服。大曰:‘仪刑文王,万国孚。’”子曰:“夫民教之以德,齐之以礼,民有格心;教之以政,之以刑,则民有遁心。君民者,子以爱之,则亲之;信以结之,则民倍;恭以莅之,则民有心。《甫刑》曰:‘苗罪用命,制以刑,惟作虐之刑曰法。是以民有德,而遂绝其世也。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