纳喇玉楠
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则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己则否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为君之父母、妻、长子,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从而服,不从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图门智营
曾子问曰:“葬引于堩,日有食之,则有乎?且不乎?”孔子曰“昔者吾从老聃助葬于党,及堩,日有食之,聃曰:‘丘!止柩,就右,止哭以听变。’既反而后行。曰:‘礼也’反葬,而丘问之曰:夫柩不可以反者也,日食之,不知其已之迟数则岂如行哉?’老聃曰‘诸侯朝天子,见日而,逮日而舍奠;大夫使见日而行,逮日而舍。柩不早出,不暮宿。见而行者,唯罪人与奔父之丧者乎!日有食之,知其不见星也?且君子礼,不以人之亲痁患。吾闻诸老聃云。
公上章
王子猷出都,尚在渚下。舊聞桓子野善吹笛,而不相識。遇桓於岸上過,王在船中,客有識之者雲:“是桓子野。”王便令人與相聞雲:“聞君善吹笛,試為我壹奏。”桓時已貴顯,素聞王名,即便回下車,踞胡床,為作三調。弄畢,便上車去。客主不交壹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