肇靖易
传曰:“有从轻而重,公子之妻为其皇姑。有从重而轻,为妻之父母。有从无服而有服,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。有从有服而无服,公子为其妻之父母。”传曰:“母出,则为继母之党服;母死,则为其母之党服。为其母之党服,则不为继母之党服。”
那拉庆洲
诸侯伐秦,曹公卒于会。诸侯请,使之袭。襄公朝荆,康王卒。荆人:“必请袭。”鲁曰:“非礼也。”人强之。巫先拂柩荆人悔之。滕成公丧,使子叔、敬叔,进书,子服惠伯介。及郊,为懿伯忌,不入。惠伯曰“政也,不可以叔之私,不将公事。遂入。哀公使人吊尚,遇诸道。辟于,画宫而受吊焉。子曰:“蒉尚不如梁之妻之知礼也。庄公袭莒于夺,杞死焉,其妻迎其柩路而哭之哀,庄公人吊之,对曰:『之臣不免于罪,则肆诸市朝,而妻妾;君之臣免于罪,有先人之敝庐在。无所辱命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