轩辕忠娟
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
操己
文王之为世子,朝于王,日三。鸡初鸣而衣服,至寝门外,问内竖之御者曰:今日安否何如?”内竖曰:安。”文王乃喜。及日中,至,亦如之。及莫,又至,如之。其有不安节,则内竖告文王,文王色忧,行不能履。王季腹膳,然后亦复初食上,必在,视寒暖之节,下,问所膳;命膳宰曰:“有原!”应曰:“诺。”然退。武王帅而行之,不敢有焉。文王有疾,武王不脱冠而养。文王一饭,亦一饭;王再饭,亦再饭。旬有二日间。文王谓武王曰:“女何矣?”武王对曰:“梦帝与九龄。”文王曰:“女以为也?”武王曰:“西方有九焉,君王其终抚诸?”文王:“非也。古者谓年龄,齿龄也。我百尔九十,吾与尔焉。”文王九十七乃终,武九十三而终。成王幼,不能阼,周公相,践阼而治。抗子法于伯禽,欲令成王之知子、君臣、长幼之道也;成有过,则挞伯禽,所以示成世子之道也。文王之为世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