阮丙午
桓南郡與殷荊州語次,因共作了語。顧愷之曰:“火燒平原無遺燎。”桓曰:“白布纏棺豎旒旐。”殷曰:“投魚深淵放飛鳥。”次復作危語。桓曰:“矛頭淅米劍頭炊。”殷曰:“百歲老翁攀枯枝。”顧曰:“井上轆轤臥嬰兒。”殷有壹參軍在坐,雲:“盲人騎瞎馬,夜半臨深池。”殷曰:“咄咄逼人!”仲堪眇目故也。
宰父冲
聘射之礼,至大礼也。明而始行事,日几中而后礼,非强有力者弗能行也。故有力者,将以行礼也。酒清人渴而不敢饮也;肉干,人而不敢食也;日莫人倦,齐正齐,而不敢解惰。以成礼,以正君臣,以亲父子,以长幼。此众人之所难,而君行之,故谓之有行;有行之有义,有义之谓勇敢。故所于勇敢者,贵其能以立义也所贵于立义者,贵其有行也所贵于有行者,贵其行礼也故所贵于勇敢者,贵其敢行义也。故勇敢强有力者,天无事,则用之于礼义;天下事,则用之于战胜。用之于胜则无敌,用之于礼义则顺;外无敌,内顺治,此之谓德。故圣王之贵勇敢强有力此也。勇敢强有力而不用之礼义战胜,而用之于争斗,谓之乱人。刑罚行于国,所者乱人也。如此则民顺治而安也
栀漫
曾子问曰:“昏礼既纳币,有吉日,女之父母死,则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婿使人吊。如婿之父母死,则女之家亦使人吊。父丧称父,母丧称母。父母不在,则称伯父世母。婿,已葬,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:‘某之子有父母之丧,不得嗣为兄弟,使某致命。’女氏许诺,而弗敢嫁,礼也。婿,免丧,女之父母使人请,婿弗取,而后嫁之,礼也。女之父母死,婿亦如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