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时间: 2022-08-18 19:39
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
紧急通告
(第32号)
当前,我国本土疫情呈现多点散发、多地频发态势,新疆、西藏等地疫情外溢风险依然较高。目前,我省出现5例输入病例,其中,晋城市报告4例西藏返晋阳性人员,运城市报告1例西藏返晋阳性人员。为严密防范省外疫情输入,强化每个公民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,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吕梁阵地,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通告如下:
一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
1.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,赋红码,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,在第1、2、3、5、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。
2.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,赋黄码,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,在第1、4、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。
3.对7天内有疫情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。对本省人员“点对点”接返,纳入社区(村)网格化管理,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,除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外,分别间隔24小时再开展 2 次核酸检测(3天3检);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,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,规范佩戴N95/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对外省人员“点对点”送至酒店,由接待单位、本市联系人或入住酒店负责督促其落实3天健康监测,除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外,分别间隔24小时再开展2次核酸检测;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,如确需外出要加强个人防护,在有限范围内活动,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,不得聚餐、聚会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4.省外无疫情风险县(市、区)的入晋返晋人员,抵晋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免费核酸检测,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。
二、返吕人员及时报备
为迅速排查风险隐患,请于8月15日至17日乘坐由西藏拉萨市开往北京西站的Z22列车和8月17日乘坐由北京开往韩城的K609列车的返吕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全部居家健康监测,不要外出,并迅速向所在地社区(村)、入住酒店、工作单位及属地防控办报备,等候属地防控办指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。
8月11日以来的外省返吕人员要积极向所在地社区(村)、入住酒店、工作单位及属地防控办报备,配合属地防控办进行核酸检测,并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,非必要不外出,如确需外出要加强个人防护,在有限范围内活动,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,不得聚餐、聚会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三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
广大市民坚持“出门必戴口罩”,不扎堆、不聚集。做好个人行程记录,包括飞机、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班次、时间和座位号以及用餐饭店或住宿宾馆的名称、地址、同行人姓名等信息。提倡使用公筷公勺、分餐进食,养成科学健康防护的良好习惯。
四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
各主管部门、法人单位要履行好监管责任,扎实做好重点机构、重点场所的查验码工作及核酸检测工作。社区(村)要发挥网格员作用,开展深入细致地排查,全面掌握辖区风险人员底数,落实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、健康监测管控要求,杜绝失管失控,并引导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返(抵)吕人员提前登录“吕梁市外来返乡人员登记管理系统”进行检疫预登记。宾馆、酒店及各用工单位等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及时向所在社区(村)报告本单位有7天内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情况,配合社区(村)做好管控。
五、严格履行公民责任
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,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。对隐瞒行程不及时报备,拒不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的相关人员,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。
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
领导小组办公室
(代章)
2022年8月18日